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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
山东康明环保有限公司东营港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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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康明环保有限公司东营港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扩建工程拟选址位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西一路与海滨路交汇处山东康明环保有限公司院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东营港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扩建工程

2、建设单位:山东康明环保有限公司

3、工程建设性质:扩建

4、工程建设地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西一路与海滨路交汇处山东康明环保有限公司院内

5、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000m2,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主要新建焚烧车间1座,拟购置回转窑、二燃室及烟气处理设备以及需配套的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等。本项目新增焚烧车间处置规模确定为:33000t/a(100t/d),其中危险废物为32500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500t/a。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址:http://www.dynamic-kmhb.com/news/detail/id/14.html第一次公示公参表的网址链接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址链接:

链接: 具体的网址链接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的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或电话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实名反馈相关意见。

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康明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海玉

联系电话:18766745701

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争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18954619928

八、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020年5月11日

附件:东营港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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